栏目导航: 福建招生考试网 > 高考 > 全国高考 > 广东高考 > 文章正文
 
广东2006高招:高校一律不得点名招生
福建招考网整理自:信息时报 2006-3-6 11:02:55
 专题撰文 时报记者薛冰 通讯员廖翊华

  近两年,广东报考理科的学生逐年少于文科生等四大现象引起教育部门深思。昨日,2006全国、全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电话电视会议相继举行。记者从会上获悉,广东今年预招计划只限专科院校,所有高校不得点名录取,特招学生一律要予以公示;所有高校必须严格实行“阳光收费”,未公示的收费学生可拒交;招收体育尖子生的考试日期定在4月中旬;国家今年将在部分城市试点允许高职院校自主招生。

广东2006高招:高校一律不得点名招生(图)
女生高考考完后开心地做出胜利的手势 时报记者巢晓摄

  高考反思

  广东报考理科生 逐年少于文科生

  省教育厅厅长郑德涛昨日在会上表示,近几年广东高校招生中出现的一些现象值得深思和研究:一是高校人文、社科、财经类专业、招生人数增长速度与社会上工科类、机械类人才需求不协调,高校毕业生结构性失业的矛盾较大;二是近几年,报考理科类的学生比例出现逐年下降的趋势,甚至出现了理科考生少于文科考生的不正常现象;三是音乐类专业招生人数与报考人数不协调,招生计划多,报考人数少,素质低的矛盾突出;四是技术类型、应用型的高职类人才难以满足我省经济发展的需要。

  四现象影响广东高教发展

  会议指出,这些现象和矛盾,如果不加以重视,势必影响广东高等教育的发展。因此,今年,高校招生计划的编制,要根据我省“十一五”规划确定的高等教育发展目标,继续适度扩招,使我省高等教育的毛入学率、在校生规模和比例等硬性指标赶上全国前列。要根据学校的办学优势和特点,正确处理好招生规模和人才结构的关系。

  招生前,各高校要做好招生章程的编制和发布工作。将学校的办学性质、办学条件、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录取条件、录取原则、收费标准等,如实地体现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考生公布。新办高校、独立学院对考生关心的学校办学性质、办学地点、办学条件和收费标准等,要在招生简章中注明清楚,在宣传中如实告知考生,不得隐瞒、欺诈。

  试行高职院校自主招生

  记者从会上获悉,2005年全国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取得突出成绩,共有考生867万,录取新生504万,考生增长135万,高考违规率占到万分之三点五。但未来几年,我国的高考报考人数将迅速进入高峰期,每年报考的考生都会在1000万以上。今年起,国家教育部将在上海等城市试点,允许部分办学条件较好的高职院校实施自主招生。但广东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广东在短时间内暂不会考虑实施该政策。

  政策规定

  收费

  高校必须实行“阳光收费” 未经公示项目学生可拒交

  今年高考招生,各高校必须公开招生考试、录取的收费项目、标准,实行“阳光收费”。各高校必须严格按照省物价局批准和招生章程公布的收费标准收取考生的学费、住宿费,坚决禁止违反规定,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坚决制止各种与招生录取相挂钩的乱收费行为,严禁向考生收取录取费、调档费、赞助费、专业调整费等乱收费。凡是未公示的收费,学生可以拒交。凡属乱收费行为,考生可向教育纪检部门举报。

  在考风考纪上,要重点防范和打击有组织,有预谋的“团伙作弊”、“雇人代考”以及利用现代通讯工作作弊等严重舞弊行为,确保不发生大面积群体舞弊事件。

  今年,省教育厅将进一步加强考试的考风管理,进一步严肃考试纪律,凡考风不好,考试违纪舞弊严重的,将取消考场设置资格,并责令地方教育部门整顿教育秩序,端正教育思想。目前尚未建立电子监控系统的考场,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考场要积极筹集资金,逐步建立和完善全省教育统一考试定点考场电子监控系统。凡出现大面积考生试卷雷同或发生严重违纪行为,影响恶劣的,取消考场设置资格。对违纪作弊行为,坚定查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招生

  所有高校不得点名录取 预招计划只限专科院校

  今年,省教育厅将严格核准、下达高校招生计划,除部分专科院校可预招部分计划,以弥补不报到的生源外,其他高校需严格按照公布招生计划进行招生录取,未经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计划不得招生。严禁高校故意隐瞒招生计划,待录取期间再进行增补,点名录取。

  监督严管招生预留计划

  各高校要加强预留计划的管理和监督。对预留计划,高校必须制定使用原则,使用程序化,使用范围和使用职责。高校使用预留计划时,必须坚持集体议事,公开透明,坚决反对个人独断,暗箱操作。各高校投放的预留招生计划,一律按照教育部“预留少量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不平衡”的使用原则,一律不得点名录取,全部严格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学校对预留的招生计划及使用情况、照顾录取的考生名单,必须向社会公布。要坚决制止不法人员利用预留招生计划进行非法招生、徇私舞弊,贪污受贿行为。所有公布的招生计划必须严格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特招学生必须全部公示

  今年,省招生办公室对符合加分条件的“三侨生”、省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少数民族聚居地的考生、体育尖子考生等,将全部在所在的中学进行公示。考生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可直接向省招生办公室反映,一经查实,发现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录取加分资格。有单独招生任务的高校,比如有保送生、自主招生、特长生招生、小语种招生、艺术单考单招任务的高校,要对拟录取名单实行公示制度,未经公示的名单一律不得录取。

  投档人数分数即时公布

  今年,高校录取工作期间,省招生办公室将在第一时间公布每批次各校第一次投档的投档分数线和投档人数,及时公布因生源因素而调整投档分数的高校名单和分数线,公布补报志愿的高校的招生专业和计划数,让考生和社会全面了解高校招生录取的全过程。各高校需将录取操作规程及操作办法,及时公布进档考生人数、分数情况,分档、各专业录取分数线等。录取结束后,各高校必须公布录取名单,公布考生退档原因,公布各专业录取情况,包括专业录取最低分、录取考生志愿分布及分数情况。对公布后考生反映的不合理录取或不合理退档的,高校必须加以纠正。

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相关信息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②本网转载的文/图等稿件出于非商业性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两周内来电联系.
  资料库
·2008-2009学年度可以开展网络高等学历教育
·2007年我国独立学院本地生源比例情况(本
·2007年我国民办大学本地生源比例情况(本
·2008中国最受媒体关注独立学院排行榜
·2008中国最受媒体关注民办大学排行榜
·2008中国独立学院本科专业学费排行榜
·2008中国民办大学专业学费排行榜
·2008年中国独立学院排行榜100强
·2008年中国民办大学排行榜100强
·2008年中国独立学院排行榜10强
·2008年中国民办大学排行榜10强
·2008中国民办大学专科专业学费排行榜
·2008中国一流大学名单排行
·北京民办高校名单
·2008年新设置高校名单
·中国大学50强排行榜
·上海市列入985工程及211工程的院校名单
·各省高招办联系方式
·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
·教育部2007年认定的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
·2007年具有招生资格的独立院校名单
·2007年度经教育部审批不同意设置的高等学
·2007年度经教育部审批不同意设置的高等学
·2007年度经教育部审批同意设置的高等学校
·2007年度经教育部备案或审批同意设置的高
·2007年第二批高校特色专业建设点名单
·2007年度第一批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名
·福建省高等职业教育精品专业名单
·各学历层次高校学生毕业证书内容样本
·福建省2007年度第一批全国高校特色专业名
·中国校友会网2008中国大学排行榜501-600强
·中国校友会网2008中国大学排行榜401-500强
·中国校友会网2008中国大学排行榜301-400强
·中国校友会网2008中国大学排行榜201-300强
·2008年中国最受媒体关注大学排行榜100强
·2008年中国大学排行榜101-200强-中国校友
·中国校友会网2008中国大学排行榜100强
·2007年度国家精品课程(本科)名单
·2008年具有小语种单独招生资格的25所院校
·59所自主招生试点高校名单及联系方式
·自主招生高校名单截止2007年共59所
·2007年具有成人高等学历招生资格的成人高
·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
·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
·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
·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
·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
·中国校友会网2007中国最受媒体关注独立学
·2007中国独立学院学费排行榜
·中国校友会网2007年中国独立学院排行榜10
·中国校友会网2007中国最受媒体关注民办大
·中国校友会网2007中国最受媒体关注民办大
·中国校友会网2007中国民办大学学费排行榜
·中国校友会网2007年中国民办大学排行榜10
·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
·截止2007年5月8日具有招生资格的专科/高职
·2007年中国大学排行榜物资资源排行
·2007年中国大学排行榜教师资源排行
·2007年中国大学排行榜学生情况排行
·2007年中国大学排行榜学术成果排行
·2007年中国大学排行榜学术资源排行
·2007年中国大学排行榜声誉排行
·2007年中国大学排行榜综合指标排行
·具有教授或者副教授评审权的高等学校名单
·教育部关于公布2007年普通高等教育高职高
·留学中介服务机构名单(截至2007年3月15日
·厦门市被批准正式成立的民办高校名单
·中央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院校名单
·民办高等学校办学管理若干规定
·部分外国语专业单独招生试点高校名单
·香港最佳大学排名公布 港大等位列三甲
·开设港、澳、台、侨学生高考补习班学校名
·开设港、澳、台、华侨学生预科班学校名单
·部分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学校
·全球MBA百强榜出炉
·2003-2007年贵州省大学前3名排行
·2003-2007年云南省大学前4名排行
·2003-2007年新疆区大学前3名排行
·2003-2007年甘肃省大学前3名排行
·2003-2007年广西自治区大学前4名排行